近日,读者姜先生向三秦都市报热线反映,自己通过手机APP,在陕西嘉隆诚汽车有限公司订购了一辆汽车,交了3000元订金后,因为疫情耽误了提车,如今要求销售方退还订金,却遭到对方拒绝。
姜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家在甘肃,去年12月21日,他通过微信扫码的方式支付给陕西嘉隆诚汽车有限公司3000元,作为购车的订金,双方约定将在几天内提车,“交钱之后销售方办好手续,然后去西安交款提车,结果紧接着西安因为疫情管控,我没办法过去提车。当时急着用车,就先在其他地方购买了车辆。”
根据姜先生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2022年1月7日,客服人员告诉姜先生,咸阳(车源方)仍然处于封闭管理中,无法确定能否提车,随后姜先生提出退款要求,对方表示解封之后才能退。2月10日,工作人员表示,因为已经提前跟车源方订好了车,如今姜先生不买了,车源方只愿意退一半订金给公司,因此他们也只能给姜先生退一半。
“刚开始说退一半,后来又突然打电话告诉我,说我违约在先,订金一分都不给退了。”姜先生认为,销售方当时也无法正常提车,并非单方面个人原因造成,况且由于网上订购需要对方代签协议,而对方并没有按照他的要求在协议中写明提车日期,双方约定的提车日期仅仅是口头约定,这种情况不能算是自己违约。
5月13日,记者联系了陕西嘉隆诚汽车有限公司的高经理,高经理称,网上订购经过己方人员代签协议后,公司客服人员将协议拍摄照片发送给姜先生,经过对方确认后,公司才跟车源方订车,而认为姜先生违约,也并非是因为疫情未能及时提车。
“疫情发生之后,我们的客服也一直在跟姜先生联系,中途对方表示想要退款,但因为车已经订了,优惠力度也很大,公司便一直在努力沟通挽留,最后约定解封之后第一时间来提车。”高经理说,1月20日,姜先生突然微信告诉客服,说他已经在别的地方购买了车辆,而此时公司为了订购这辆车已经做了大量工作,按照协议订金不予退还。事情发生后,公司一直在积极协商解决此事,但解决方案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对于高经理的说法,姜先生表示,自己在1月7日便提出了退款要求,对方也明确答应了解封后可以退款,后来虽然还有数次沟通,但由于当时解封时间未知,而自己又急需用车,并未跟客服确定解封后提车的事。本报记者 文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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