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持续六年的工程合同纠纷,四次审判出现三次反转,千万级工程款争议牵出固定单价合同认定难题。当白纸黑字的"建筑做法明细表"遭遇设计图纸争议,司法裁判标准的不统一不仅让企业陷入诉讼泥潭,更暴露出建设工程领域合同管理的深层痛点。
一场招商引资引发的"马拉松诉讼"
2017年,湖南衡东县某民办学校作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启动建设,县政府专门成立指挥部督办。为赶在2018年9月开学前竣工,校方与湖南启辉建筑公司签订固定单价包干合同(1350元/平方米),次日补充签署详细列明地砖、涂料等施工标准的"建筑做法明细表"。这本该是双赢的合作,却在竣工结算时反目成仇——建筑公司主张明细表属新增工程,索要864万元增量款;校方则反诉逾期交付和质量问题,索赔违约金。
这场纠纷历经四次审判,判决结果如过山车般反复:
一审(衡东县法院):认定明细表属合同细化,判校方支付余款425万,建筑公司赔300万违约金;
二审(衡阳中院):推翻一审,认定地砖等超出原设计图属变更,改判校方支付799万,违约金降至210万;
再审(湖南省高院):指二审"变更认定依据不足",明细表应为合同组成部分,发回重审;
衡阳中院再审:仍维持二审判决,形成"高院否定中院,中院坚持己见"的司法奇观。
证据对决:关键证据与价格悖论
校方在诉讼后期提交的新证据,让争议再度升级:
同行价格对比:启辉公司同年承建的衡东某高层项目(含桩基、地下室)单价仅1058元/㎡,远低于学校项目的1350元/㎡。若按二审认定的增量计价,学校项目单价将飙至1612元/㎡,明显背离市场。
设计单位证言:湖南省第四工程公司明确,原设计图不含二次装饰,明细表系对主合同的补充,"设计变更仅作施工参考,不涉及结算";
监理单位证明:金阳监理公司称施工中双方对明细表无异议,未见增量结算资料。
启辉公司股东出具有力证明:2025年5月15日,作为合同签订全程参与者的启辉公司唯一合股人赵某平出具书面证明,明确指出双方争议的"建筑做法明细表"属于主合同包干价范围,并非增量工程。这一关键证言与校方此前提供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证言形成完整证据链,或将扭转案件走向。
司法纠葛中的民生之痛
目前,校方已向衡阳市检察院申请监督,呼吁"法律天平不应倾斜"。而更令人震惊的是,当事人自曝收到建筑公司法人的死亡威胁,使得这场本属经济纠纷的案件蒙上阴影。
本案暴露出的事实认定分歧、司法裁量差异,不仅是法律技术的争议,更关乎营商环境与司法公信。当企业耗费六年光阴仍难等来"终局正义",其代价早已超出千万工程款本身。正如校方负责人所言:"我们想要的不过是一个经得起阳光检验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