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众多知名品牌卫生巾被曝“偷工减料”——实际测量长度与产品包装标注长度不符。11月19日,记者实测“洁婷”“舒莱”等多个卫生巾品牌产品,发现7款中有3款存在实际测量长度小于外包装标明长度的情况。
对此,有客服回应:产品巾身长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4%偏差。除此之外有网友热议,当前卫生巾(护垫)的国家标准对pH值规定与纺织产品相关规范对C类纺织产品(非直接接触皮肤)的pH值要求相同。
图为卫生巾(护垫)的国家标准相关说明
客服:符合现行国标±4%偏差
11月19日,记者实测购买到“洁婷”“薇尔”“苏菲”“七度空间”“舒莱”五个品牌7款卫生巾及护垫,其中4款符合包装所标尺寸,剩余3款存在实际测量长度小于外包装标明长度的情况。
实测发现,在网购平台购买到“洁婷”品牌的245mm卫生巾实际测量只有240mm,实际吸水棉芯210mm左右。顶端新闻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咨询“洁婷”电商客服,客服回应:245mm是在最理想状态下测量的数据。
至于实际棉芯和标注长度有差别,另一官方网店客服回应:“我们的巾身尺寸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影响正常使用,产品包装上标注的尺寸指的是整个卫生巾巾身的整体长度,不是芯体长度。”
同日,记者在美团优选购买到的“七度空间”品牌的“空气感棉夜用”卫生巾,产品包装标注338mm,而记者实际测量卫生巾最长处只有335mm,其中吸收芯长度315mm。
对此,七度空间电商客服回应称,国家标准误差范围偏差指标规定为±4%,“卫生巾的全长偏差在±4%的范围内是允许的,我们都是按国家标准来的,只要符合国家标准就没问题”。
记者从公开资料发现,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现行国家标准《卫生巾(护垫)(GB/T 8939-2018)》规定:卫生巾的全长偏差在±4%,全长偏差=(平均值-标称值)/标称值×100%。试验方法为,用直尺测量试样的全长(从试样最长处量取),准确至1mm。
另外,记者在某大型商超购买到的“舒莱”品牌180mm加长护垫,实际测量只有177mm,实际吸收芯长度152mm左右。对此,“舒莱”官方旗舰店客服回复:“产品质量都是通过国家质检合格”。
在客服给出的舒莱轻氧派卫生巾的检测报告中,顶端新闻记者发现,该产品全长偏差检测结果为-1%,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卫生巾的全长偏差±4%。同时,舒莱客服也表示,明确未来的改进落实点,“后续除了会增加吸收芯长度的标注,并采购新的模具外,我们更会贡献自己微弱的力量,共同推动新国标的修订”。
“舒莱”客服提供的某款卫生巾检测报告
卫生巾新国标正在起草
11月17日,“ABC卫生巾”话题登上微博热搜,“实际长度与标示长度存在偏差”“客服不当回复引争议”等问题致使ABC天猫官方旗舰店下架所有产品,并紧急发布致歉声明。
据海报新闻报道,数据显示,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卫生巾消费市场,大约有4亿名适龄消费女性,有着千亿级的卫生巾市场。
顶端新闻记者采访多位女性消费者发现,卫生巾长度缩水问题在日常生活中确实较为常见,更有消费者对商家回应表示不理解:“偏差±4%,但市面上经实际测量的多数不符合标注长度的卫生巾均为-4%以内,还没有发现+4%的。”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根据QYR(恒州博智)的统计及预测,2023年全球卫生巾市场销售额达到了255.2亿美元,预计2030年将达到346.3亿美元。业内人士认为,一片卫生巾缩水3-5mm,对消费者而言感受不明显,但对于成千上万的女性来说,克扣出来的“误差”背后隐藏了巨大利益。
该业内人士称,女性消费者对卫生巾质量问题越来越关注,侧面反映其诉求和“痛点”,企业及品牌方如何围绕市场和消费者需求展开整改,才是提高经营和业绩,在消费者心中重塑品牌形象的重心。
记者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检索到,计划号为20241954-T-607的国家标准计划《卫生巾(护垫)》正在起草,项目周期16个月,下达日期为2024年6月28日。此外,在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上,可以对现行标准进行信息反馈。
卫生巾新国标正在起草
卫生巾与纺织品属不同的产品类别
除卫生巾长度缩水问题之外,日前网友热议,当前卫生巾(护垫)的国家标准对pH值的规定为4.0-9.0,这与纺织产品相关规范对C类纺织产品(非直接接触皮肤)的pH值要求相同。
11月20日,记者咨询多家卫生巾品牌客服,某品牌客服回应称,其产品按照《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而非纺织品相关标准生产,“卫生巾产品不作ABC级区分”。某品牌电商提供的一款卫生巾产品检测报告中,pH值为5.9,甲醛含量未检出,包含这两项在内的11个检测项目结果均为“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记者查询相关标准获悉,引起热议的卫生巾“C类”执行标准,实际上是国家标准对纺织产品分类之一,“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并不在纺织品标准适用范围内。卫生巾属于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相关标准为GB 15979),而“C类”是纺织产品的一种类型(相关标准为GB 18401)。
根据《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18401-2010)》(以下简称《规范》),产品按最终用途分为3类:婴幼儿纺织产品(如尿布、内衣、围嘴儿、睡衣、手套、袜子);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如内衣、衬衣、裙子、裤子、袜子、床单);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如外衣、裙子、裤子、窗帘、床罩、墙布)。
《规范》中明确,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该《规范》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服用、装饰用和家用纺织产品。
区分A、B、C三类的项目,共有五个。其中两个指标引人关注,分别为甲醛含量与pH值。三种类别中,A类甲醛含量最低(≤20mg/kg),C类甲醛含量最高(≤300mg/kg);就pH值而言,A类为4.0-7.5,C类则为4.0-9.0。
附录A“不属于本标准范围的纺织产品目录” 来源:《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记者注意到,《规范》附录A列出的“不属于本标准范围的纺织产品目录”中,“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在列。
来源:顶端新闻